2017年昆山市教育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须知
一、总体流程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确认点规定的时间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应按受理认定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昆山市教育局将通过“中国昆山”网(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有关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如:网上申请、现场确认、体格检查、证书发放等时间要求),请申请者及时关注,不再另行告知。
二、报名应具备的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受理范围
昆山市教育局报名点受理本辖区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报名;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苏州市教育局报名点报名。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融通,不须重复申请。申请学科应在公布的学科目录中选择,当年只能填报一个学科。
1.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2.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可于毕业当年,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2017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和学业成绩单(注:四年制本科需提供7个学期合格成绩,由教务处出具并盖章),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3.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凭学籍证明(见附件1)和前合格学历自愿选择在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4.非上述范围内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直接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四、网上申请时间
上半年4月5日至4月18日,下半年9月18日至29日。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如届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工作日内可申报的具体时间段作出调整,则以其最新通知为准。)
五、网上报名步骤及注意事项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其他申请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首次进入系统,点击“注册”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请协议。
2.全国统考合格人员注册时,先正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再选择认定机构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均按照《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内容自动生成,不可更改。
申报人员注册时,先选择申请的资格种类、认定机构和任教学科,再依次选择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填写身份信息。
3.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5.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完成注册!”的提示。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密码找回邮箱等信息。随即点击“登录系统”按钮,进入申请人登录页面进行登录,获取报名号并查看您的注册信息是否显示正常。
6.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7.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出申请表。
注意:选用PDF格式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应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内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证书号和取得时间。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8.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org.cn),在“教师资格”专题页面“资料下载”栏目中,可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照片粘贴页等。
六、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4月18日~4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00)。
2.现场确认地点:昆山市教师进修学校(祖冲之路1788号)T楼301B室,咨询电话:0512-50316868,0512-57514822。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应装入纸质档案袋,袋上贴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见附件2),材料摆放顺序与封面目录一致。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自动生成,一式2份,正反打印)。
(2)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具体尺寸为33MM(宽)×48MM(高)。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材料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另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需提供一年期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社保证明等人事关系证明材料)。
(4)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其他相关学历证明材料)。并注意:
①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学历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2002年及以后取得专科、本科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学历在学信网上不能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若不能提供成绩单或认定机构对所提供成绩单有疑议,申请人可到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②仅2017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必须持学校出具的《2017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学业成绩单(由教务处出具并盖章)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③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认定机构的证明不予认可。
(5)通过国考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字样,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①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②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③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④高等学校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⑤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
⑥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应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①在职申请人员《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填写;
②非在职申请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证明时应写明有无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或由当地公安部门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应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证明。
以上材料均要加盖公章核实。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请人均应参加普通话测试,并取得经江苏省语委办验印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普通话测试成绩不合格者,申请不予受理。苏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昆山培训辅导点(昆山市教师进修学校)地址:昆山市科技教育园区祖冲之南路1788号,联系电话:50316715、50316716。
七、体检(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体检表)
对符合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事项将在“中国昆山”网另行通知。《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供申请人员参加体检时使用,申请人员应在“体检表”上填好网上统一报名号。体格检查证明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不合格者,申请不予受理。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必须重新参加体检。
点击下载>>>
2017年昆山市教育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总体流程.doc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高校学生在籍学习证明.doc
2017年昆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封面.doc
昆山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