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静宁县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平市教人〔2016〕50号)精神,现将我县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网报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11月4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22: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9月28日至11月14日。确认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
体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在现场确认提交所有材料前自行到静宁县人民医院体检。
二、申请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入口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
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进行网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进行网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时,“所学专业”必须与毕业证相同或相近,“申请任教学科”必须选择具体科目,不能只选类别;“工作单位”要填写全称。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完成申报。(注意: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均选择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确认点选择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认定机构选择平凉市教育局)。
提交成功后,请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密码、常用电子邮箱等信息,以便日后查询使用。申请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申请页面,以免信息泄露。
2.现场确认。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应向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即户籍所在地教委和中学)提交材料,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确认。
3.提交材料。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提交以下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名完成后,表格由系统自动生成,直接打印即可)。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表格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乡政府、街道办填写盖章)。
(5)《平凉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份(表格在确认点领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交在校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资料,资料从本人档案中提取复印后要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非师范类学校毕业申请人需提交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7)本人近期二寸红底彩色证件照1张(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三、注意事项
1.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过渡期已经结束,省考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作废,不再作为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
2.现场确认时,应对申请表打印信息是否与系统中填报信息一致、申请表是否签名、申请人“所学专业”“申请任教学科”是否为具体科目、“工作单位”是否填写全称等进行核对,与原件不符的信息要经修改后再进行确认操作。
3.审核申请人递交材料是否齐全合格,确认时间结束前,未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得确认通过。
四、相关要求
1.符合认定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网上申请成功后,一律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教委进行初审。符合认定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网上申请成功后,将申报材料递交户籍所在地中学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各单位统一上报静宁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
2.各乡校业务人员要认真审查申请人材料,国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要在网上进行查验。
3.各乡校业务人员要尽快熟悉操作流程,按要求认真审核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相关资料。
4.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933-2527799。
静宁县教育局
201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