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海区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解答(二)
一、南海区2016年秋季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答:(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其中,师范毕业生需要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不在此认定范围之内的人员要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证“国考”。
二、如何判断“两学”合格证书是广东省自学考试取得的?
答:“两学”有三种合格的取得途径,包括
(1)在佛山市教育局指定的佛山科技学院修学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
(2)广东省教厅选定的34所高校对本校非师范生开展的“两学”培训。
(3)2014年9月1日前参加国家自学考试,获得的“两学”合格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有效(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人员,需要提供由广东省考试院出具的关于已考“两学”系属于本科层次的证明或提供具备学段标识的准考证)。
其中,只有第三种情形在本次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范围内。
其他两种情形取得“两学”合格证书的,需要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证“国考”。
三、2016年秋季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在什么时候进行?
答: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申请人要参加南海区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现场报名时间初定在8月31日到9月2日,考试时间初定在2016年9月上旬。
详细安排见稍后的南海区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