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德区201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44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
二、报名与缴费
采取现场报名和现金缴费的方式。
(一)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日—9月18日(上午8:3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30时)。
现场报名地点:顺德区大良街道大门路1号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C座2楼205室(即原教师进修学校,顺德汽车客运站对面105国道杏坛路口大门牌坊边),位置详见附件1。
(二)缴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收取考试费240元/人。请报考人员到报名现场现金缴费,并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测评时间安排及测评要求
测评时间安排初定在9月25日—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测评要求详见附件2,请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做好准备。
四、其他
联系方式:0757—22616493,陈老师。未尽事宜请留意本网站的信息公布。
附件:1.报名地点交通路线图
2.顺德区2015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实施办法
顺德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