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2016年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珠教研〔2016〕39号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提出申请,现就我市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有关问题通如下:
一、参加测试人员范围
参加测试人员为符合有关条件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在职教师(含特岗教师)、往届毕业生、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已获得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以及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补修考核合格证。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10日(周六),珠海市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楼二楼。(详见珠海市广播电视大学网通知)。
报名时间及地点:参加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请于2016年8月25日-9月2日前往珠海市广播电视大学报名,详情请关注珠海市广播电视大学网,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2252426。参加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请到户口或工作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信息如下:
香洲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受理珠海市区、高新区、万山区、横琴区、香洲区人员的申报及认定)。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6296019。
金湾区教育局(受理金湾区、高栏港区人员的申报及认定),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7263395;
斗门区教科培中心(受理斗门区人员的申报及认定),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5558331。
三、测试形式
1.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取说课形式。
2.说课课题由申请人根据教材自行命题。每个学科(专业)各4个课题,每个课题为一个课时的内容。
3.高中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各科均选用我市统一的高中新课程必修模块统编教材。
4.在说课前,参加测试对象均应准备所有课题的说课稿。说课稿的字数必须在1500字以上。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申请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使用相应的高中说课课题。
四、说课要求
1.参加测试对象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候考室报到,报到时间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表上的安排时间。
2.说课时间不超过12分钟,超时将酌情扣分。说课后,评委组根据说课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问题,申请人答辩。面试题目3个,时间不超过8分钟,总时间为20分钟。
3.说课和面试各100分为满分,各60分以上为合格,测试不合格者将不能申请教师资格。
4.测试对象进入考场后,在提交的课题中评委随机抽取其中一个进行说课测试,同时现场向考核组长提交三份此课题的说课稿。
5.英语学科教师必须用英文拟写说课稿、说课和回答问题。
6.不能携带任何本学科资料进入考场,说课要求脱稿。
五、其他事项
参加测试考生每人准备1张1吋免冠照片(按报送的花名册为序整理),请各申报教师资格的人员于9月2日前(到珠海电大招生报名处办理准考证,联系电话:2121642)。
珠海市教育局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