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商学院是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具有63年建校和发展史。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万余名,下设管理学院、财经学院、旅游与食品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语学院、信息与计算机学院、文法学院、东方财富传媒与管理学院等二级学院,另设有高等技术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现有26个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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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件精神,2015年拟公开招聘教师19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人。现公告如下:
一、根据高校行业和专业特点,我校招聘教师采取考核方式。
二、应聘条件
1、教师
具有博士学位,学风端正,品德优良,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应届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三十五周岁,高级职称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周岁。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具有硕士学位,学风端正,品德优良,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三十周岁。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请将如实、完整的个人简历(附个人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bsrsc@126.com。或邮寄至奉贤区环城东路496号商运大厦805室人事处。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5月15日。
2、资格审查
收到的应聘材料和邮件,由人事处和相关二级学院和部门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组织初审。按照比例确定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和试讲,并通知入围的面试和试讲者。
3、考核
由人事处会同相关二级学院和部门根据报名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并组织面试和试讲,考核结果将通知本人。
4、体检
依照考核情况确定通知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地区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邮箱:sbsrsc@126.com
联系电话:67105340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496号商运大厦809室
邮编:201400
六、监督电话
监察室监督电话:67105467
附件:
上海商学院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