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2015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一、萍乡学院简介
萍乡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现有占地面积1006亩,建筑面积26.6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232万元,纸质藏书95.85万册。学校现有本、专科专业57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示范专业7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专任教师483人。2015年获全国文明单位,近5年来在省级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党建工作评估、教学工作评估、教学实验室评估、图书馆评估、思政课教学评估、师资培养工作评估、招生就业工作评估、学生管理工作评估等均获优秀。学校将立足萍乡,辐射周边,面向全国,以工学为主,文理为基础,多学科协调发展,把学校办成学生有特长、专业有特色、省内有作为、国内有影响的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萍乡学院2015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三、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服从分配,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其它条件要求见附件1:《萍乡学院2015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25日18时。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将个人材料原件(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业绩材料)及三份复印件,《萍乡市公开选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萍乡学院教师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3)直接送至我校人事处(至善楼二楼206室)。
(2)网络报名,将个人材料原件(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从第一到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业绩材料)扫描件、《萍乡市公开选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萍乡学院教师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3)发至我校人事处电子邮箱(pxuyw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拟应聘具体岗位(例如:某某大学+王某某博士+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教学科研岗)。
3.联系电话:18879908956颜老师
0799-6684177王老师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再由市人社部门进行复审,确定符合考核条件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按规定提出具体人选,通知应聘人员进入考核。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并提交三套复印件,并提交导师推荐信和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29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须对本人提供的信息、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被考核或录取资格;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应聘者联系而影响考核和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三)考核
1.考核时间:2015年10月11日;考核地点:萍乡学院。
2.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分两部分,按百分制进行考核,第一部分是学习经历与科研能力考核,分值为50分,第二部分是面试,分值为50分,两部分考核得分相加后,即为应聘者最后的考试总成绩,应聘者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以录用。
(1)学习经历及科研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学习经历、获奖情况及研究领域前沿学科的掌握程度,在所研究领域取得的科研成果。
(2)面试分为学位论文汇报(博士30分钟,硕士20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10分钟)。试讲由相关学院根据专业确定试讲内容;试讲结束后,由评委专家提问,应聘者现场作答。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教学基本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者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和考察,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一周。
(五)录用
拟录用人员录用按照《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萍人字〔2006〕75号)、《关于印发〈萍乡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萍人社字〔2011〕164号)执行。
五、待遇
(一)博士
1.解决事业编制。根据江西省有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发放工资,并按照学校分配制度发放绩效工资、超课时课酬和津补贴。
2.给予安家费25万元人民币,按服务年限逐年拨付;提供60-80平方米周转房长期居住,无产权。服务期满调离学校者,周转房按每户10万元人民币收回;服务期未满调离学校者,周转房无偿收回。
3.主持国家级项目且能为学校创造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者,安家费补助可提高到60万元人民币。
4.以萍乡学院名义主持申报了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者,学校一次性提供科研启动费5-10万元人民币,其中文科不超过5万元、理科不超过8万元、工科不超过10万元,具体金额和管理办法根据学院科研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者,在校内或帮助在市内安排工作。
6.帮助解决子女入托或入学事宜。
7.学位津贴1000元人民币/月,从引进之日起享受3年。
8.在未评聘副高职称之前,可享受校聘副高职称待遇,从引进之日起享受3年。
(二)硕士
解决事业编制。根据江西省有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发放工资,并按照学校分配制度发放绩效工资、超课时课酬和津补贴。
六、其它
9月25日以后,继续接受博士报名,资格审查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萍乡学院2015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附件2:《萍乡市公开选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萍乡学院教师岗位应聘申请表》
萍乡学院
2015年9月3日
附件1:《萍乡学院2015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