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结合我院实际,经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教师及5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拟招聘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5名,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㈣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9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6日及以后出生);
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㈥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㈦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5年9月2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14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二)报名时间: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1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
报名地点: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双山新区职教城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D-510<职教专线终点站>)
联系人:张老师、徐老师
电 话:13985359963、15308579638、0857-8634699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
2.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附件2《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招聘方案》,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名确认并缴费后,专业技术岗位(01至16职位)按实际报名合格人数开考;管理岗位(17、18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考单位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办理退费手续。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
6.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人。
7.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9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名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专业技术岗位(01至16职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报考职位专业知识;管理岗位(17至18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三)总成绩计算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01至16职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方法计算。报考管理岗位(17至18职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间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备案。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须与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视为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634699(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7-8330776(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jie.gov.cn)、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zbjzy.cn)、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1.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职位表.rar
2.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rar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