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非教师岗位招聘启事
为进一步加强东华大学非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面向非本校教职工招聘非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信息与要求
见附件1
三、用人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按事业编制聘用。
(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规定执行。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应聘者最多可同时应聘两个非教师岗位。原则上同一个岗位符合需求计划要求的应聘人员不少于5人,方可进入笔试阶段。学校根据招聘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安排笔试。
(二)笔试及笔试内容。以Emai或校园网公告方式通知初审合格进入笔试的应聘者。
笔试内容和范围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120分钟。
(三)实景测评。以Email或校园网公告方式通知通过笔试的应聘者。
(四)面试。原则上每个岗位按1:3—1:5安排面试。以Email或校园网公告方式通知通过面试的应聘者。
(五)职业相关性分析测试。面试结束后,立即进入职业相关性分析测试环节,采取书面选择题测试。
(六)评审会汇报。学校根据应聘者面试排名与岗位数,确定进入学校非教师队伍建设委员会评审人选,并以Email或校园网公告方式通知应聘者。
(七)公示。拟录用人员将在校园网公示。
五、报名时间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6月3日止(收到应聘材料之日为准)。
(二)报名材料如下:
1、《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
2、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如系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培养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一份);
3、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聘书复印件一份;
4、计算机、外语、从业资格和有关技能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应聘者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的应聘材料。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其他
(一)应聘材料一经收取不再返还,请勿投递重要材料的原件。
(二)一人最多只可应聘两个非教师岗位。
(三)应聘实验室、医务岗位的人员无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以及职业相关性分析测试。
(四)应聘人员需登录http://join.dh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请将纸质应聘材料投递以下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东华大学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356室)
邮编:201620
联系人:王老师
(五)如网上报名信息与纸质应聘材料不一致,以纸质材料为准。
附件1:东华大学2015年上半年非教师岗位招聘计划
附件2:《个人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