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根据工作部署,我院将于2017年入驻江西省共青城市科教城办学,鉴于发展需要,现向社会招聘辅导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4-6人。
三、招聘条件
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优秀本科毕业生可酌情考虑);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1月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在校期间曾担任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院级以上团委及学生会主席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并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干”或“优秀团干”称号;
4.语言表达、文字写作、组织能力强;
5.服从学院工作安排,能全职在共青校区工作;
6.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招聘程序
1.应聘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0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有意向者,请提交以下材料,详见附件。
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打包后以“毕业学校+姓名+高校人才网”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sdkyrlzyb@126.com)。其中,序号1和2需提交电子版和手续完备后的电子扫描件,序号3-6需提交手续完备后的电子扫描件。申报材料均需笔试前现场复核原件,序号1-3留原件,序号4-6留复印件。
2.资格审核
按照招聘人数1:5比例择优确定笔试入围名单(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则适当降低招聘名额)。
3.初试
形式为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学生工作需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并由高至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复试入围名单。入围者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总成绩。
4.复试
形式为面试,分述职和业务能力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学生工作需具备的实践能力。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心理测试、体检环节入围名单。
5.心理测试及体检
心理测试、体检由我院统一安排,结果不达标者一票否决,合格者进入综合考察。
6、综合考察及录用
综合考察择优选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审批通过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
五、录用待遇
1、签订人事代理(非事业编制)合同,委托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管理人事档案。
2、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标准发放基本工资,享受学院人事代理人员同等待遇。
六、其他事宜
1.资格审查、初试、复试的通过结果及相应时间安排通过网页http://www.gpu2001.com/公布,请注意及时查看。
2.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材料不实或其他违规现象的,将终止其应聘程序。
3.若2017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将终止聘用程序。
4.联系方式:
学生事务中心:程老师联系电话:(0791)88507661
人力资源办公室:熊老师、傅老师联系电话:(0791)88507660
点击下载>>>
附件1: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doc
附件2:公开招聘辅导员汇总表.xls
附件3:中共(预备)党员证明.doc
附件4:公开招聘辅导员提交材料清单.xls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