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精神,愿意为学校的发展努力工作,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等。
(四)服从工作需要和正常岗位调整安排。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7日—10月31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同时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证和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三张近期2寸正面照片,直接到我校人事处(远程教育大楼301、303室)报名。
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职称、科研成果等,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公示,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核发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或教授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①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或教授的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②应聘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教、科研成果量化评分(量化评分标准见附件)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50%,科研成果量化评分占综合成绩的1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命题制卷按学科大类)。
试教与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笔试人数超过5人的岗位按1:5的比例,不足5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和科研成果量化评分人员。试教采取课堂授课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掌控能力及教学基本素质等;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按照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予以评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③应聘学报编辑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科研成果量化评分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科研成果量化评分占综合成绩的10%(量化评分标准见附件)。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面试与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先后(笔试人数超过5人按1:5的比例,不足5人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科研成果量化评分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科研成果量化评分按照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予以评分(详见湖南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科研成果量化考核标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④应聘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笔试人数超过5人按1:5的比例,不足5人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⑤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考核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面试与实际操作考核: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笔试人数超过5人的按1:5的比例,不足5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实际操作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展示自己在专业及方向上的相关技能。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公示。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应聘教师岗位以试教成绩为准,应聘其余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1-82822738;0731-82821734(李老师、石老师)
举报电话:0731—82821717(大学监察处)
附件:1、2016年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2016年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科研成果量化考核评分标准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10月17日
1、2016年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2、2016年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科研成果量化考核评分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