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医务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萍乡学院医务室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同时符合招聘计划表中各岗位相关要求和条件;
2.有志于从事学校卫生工作,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能力;
3.具有相应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及执业证;
4.有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需求人数 |
岗位职责 |
岗位条件和要求 |
临床医师 |
3人 |
能独立处理各种内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熟练掌握各项急救知识;能独立完成夜班值班任务;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临床专业毕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60岁以下,有急诊工作经历。 |
护士 |
1人 |
熟练掌握护理专业基础知识及各项操作技能;独立完成各项临床护理工作;能独立完成夜班值班任务;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护理专业毕业,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年龄35岁以下。有临床护理工作经历。 |
药师 |
1人 |
熟练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及各项操作技能,对药品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凭医师处方按规定程序调配药品,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药学专业毕业,具有西药执业药师资格证,年龄60岁以下。 |
三、招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7日8∶30—12:00 、 14:30—17∶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萍乡学院人事处劳资科 (萍乡学院至善楼208)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携带二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到萍乡学院人事处劳资科,经审核后,填写《萍乡学院2016年招聘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可自行打印)一式二份。
2.资格审查
由学校纪检监察、人事、后勤(医务)等部门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考核
时间: 2016年8月1日;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对面试通过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四)公示
从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萍乡学院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聘期一年,期满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继续聘用的,重新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
1.工资
实行岗位工资加绩效考核奖加校龄津贴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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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工资 |
校龄津贴 |
全勤奖 |
年度考核奖 |
临床医师 |
主治医师3500元/月;执业医师3100元/月。 |
在校工作每满一周年并在年度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每月增加50元的校龄工资 |
300元/月 |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度考核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每年分别奖励3600元、2400元、0元。 |
护士 |
2300元/月 | |||
药师 |
2400元/月 |
2.保险待遇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费由学校和聘用人员本人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比例分别承担。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按萍乡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学校按时为聘用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中本人应承担的部分由学校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关于监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虚心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六、联系人
萍乡学院人事处人事劳资科 萍乡学院医务室
联 系 人:王永策 联 系 人:王钟
联系电话: 6684356 联系电话:13576431158
附件1:萍乡学院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