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江大学编制外会计人员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 2016-07-11
为加强学校财会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会计人员7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1日),并具备各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精神病史、传染病或其他重症者;
(5)未成年者以及其他企业劳动合同未到期者;
(6)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科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16年7月22日前取得);
2、会计专业毕业;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22日
2、报名方式:
请将简历请发送至邮箱:cjdxzp@126.com;
咨询电话:17762813820(李老师)
3、资格审查:
(1)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请应聘人员携带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2)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保证本人信息真实,证件有效;
(3)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23日8:00-12:00;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地点: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南环路1号行政楼219长江大学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
(二)考试考核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7月23日14:00-16:00;
(2)笔试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 主教107教室;
(3)笔试内容:笔试考核以会计基础知识、职业规范与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为主,满分为100分;
(4)公布笔试结果,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7月24日8:30开始;
(2)面试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126会议室;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抗压能力、岗位心态以及其他相关要素等,满分为100分;
(4)面试顺序:应聘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入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并由工作人员宣布面试纪律及规定;
(5)面试流程:
①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场并从题库中抽取试题;
②应聘人员入场后做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1分钟;
③应聘人员回答抽取的试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
④应聘人员回答评委提问,时间不超过3分钟;
⑤评委现场实名评分,面试成绩按照体操计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3、考核成绩
(1)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核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2)公布考核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考核成绩排名,按照拟聘人员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3)考核成绩如果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三)体检
拟聘人员到长江大学东校区医院进行体检。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员持有效证件到人事处报到,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
三、待遇
(一)月薪人民币3000元。
(二) 按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
四、应聘要求
(一)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个人报名材料不退,请自留底本。
长江大学人事处
201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