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优秀硕士研究生需符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员引进有关规定》(汽院人【2014】27号)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汽院发【2016】92号)文件要求条件。
请应聘者标明应聘岗位及专业名称(研究方向)
请有意向者,于2016年8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个人简历。简历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扫描件等。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442002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719-8238209
投简历邮箱: qyrsc@163.com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