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公告
江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被江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优先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根据学校相关学科发展和院级班子建设需要,学校决定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热忱欢迎专家学者前来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政法学院院长;
2.美术学院院长。
二、应聘条件
1.应聘者应积极践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生,立德树人,治学严谨。
2.应聘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有较好的学术声誉,其中应聘政法学院院长一职应具有较强的法学学科背景。
3.具有高校或研究机构工作经历,熟悉本学科人才培养规律,有带领本学科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流学院的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53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情况经学校决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学院发展战略,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推进学院国际化进程。
2.提高学院教学、科研水平,显著提升学院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3.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聘期内应引进或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学术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四、聘任方式及待遇
1.受聘人员实行全职聘任。聘期四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聘任期满,根据工作业绩,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聘。
2.聘用人员享受学校同级同类人员待遇。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由学校党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办理;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的,按高层次人才相关工作与生活待遇执行;特别优秀的,工资待遇可面议。
五、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简历(学习、工作经历和社会兼职);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任职证明复印件(可在参加面试时带来)。
(二)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2011-2015年)(相关证明材料的影印件可在面试时带来)
(1)代表作(1-2篇)与论文目录;
(2)重要获奖情况;
(3)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
(4)其他科研成果情况。
(三)对未来本学科发展和个人业务发展的设想。
六、应聘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2月28日止。
七、应聘程序
1.应聘者在2016年2月28日前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招聘部分学院院长报名人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或传真报名(其中2016年1月22日后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
2.学校按照本次招聘工作方案和干部选拔相关程序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名单,面试答辩考核后,提出初步人选,经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签订聘任协议书。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邮编:330022
联系人:徐强、何久钿
电话:0791-88120017、88155787
传真:0791-88120015、88120180
电子邮箱:jxsdzzb@jxnu.edu.cn、jxsdrsc@jxnu.edu.cn
九、其他事项
学校为来校参加面试答辩者免费安排食宿,并按规定报销旅费。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招聘部分学院院长报名人申请表.doc
江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