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力量,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成绩优秀,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3.全日制硕士毕业生(2016年8月前需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专业不限;
4.毕业于高水平大学或江西省属第一批博士点高校,且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校、院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校院两级社团理事长,学生会之外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外,以上任职均不含副职);
(2016届毕业研究生且具有在研究生期间担任本科生辅导员二年以上或参加研究生西部支教团一年以上经历者,此条可以适当放宽)。
二、招聘名额
1.共计14名。其中:
(1)面向2016届在研究生期间担任本科生辅导员二年以上或参加研究生西部支教团一年以上的毕业研究生单列4名招聘计划。如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与拟招聘名额之比未达3:1,则减少相应的招聘计划(所减少的招聘计划调整到第二款“其他招聘计划”中)。
(2)其他招聘计划10名:其中男女各占50%;如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与拟招聘名额之比未达5:1,则减少相应的招聘计划。
2.面向2016届在研究生期间担任本科生辅导员二年以上或参加研究生西部支教团一年以上的毕业研究生单列的招聘名额录满后,未录取的具有上述经历的应聘人员按性别可以依据其得分情况分别参与其他应聘人员的录用排队。
3.录用的本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超过11个。
三、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2016年2月7日-3月13日应聘者将《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招聘辅导员报名表》等材料分别发送至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招聘邮箱jxsdrsc@jxnu.edu.cn和学生处招聘邮箱jxsdjyk@jxnu.edu.cn(请注明邮件主题:辅导员报名)。
邮件中需提供的材料:《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招聘辅导员报名表》及个人简历(不超过1000字)各1份。
应聘者的个人简历除介绍基本情况外,还应对照招聘条件,明确介绍是否完全具备报名条件且保证所填写的相关内容真实有效。
2.现场确认: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到江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通过初审的具体名单及相关安排请于2016年3月21日登陆江西师范大学人事处(http://rsc.jxnu.edu.cn)、学生处网站(http://xgw.jxnu.edu.cn)查询。
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正反面)。
(2)《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招聘辅导员报名表》(贴上照片)及个人简历(不超过1000字)各1份。
(3)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或2016届研究生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学生干部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门及院(系)公章为准)。学生会之外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还需提供所在组织属于校级组织的证明(证明需加盖学校管理该组织的部门公章)。
3.联系方式:
人事处:0791-88120181(王老师)
学生处:0791-88120143(应老师)
四、考核方法
1.考试包括笔试(基础知识测试+公文写作)、心理测试、面试三个环节。
2.分数权重设定,基础知识100分,公文写作100分,面试100分。应聘人员总成绩=基础知识30%+公文写作30%+面试40%。
3.心理测试不计分,不合格者一票否决;公文写作低于70分者一票否决;面试低于85分者一票否决。一票否决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原则上按照应聘者的考试总分(基础知识、公文写作、面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后加总)分男女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情况,按男女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1确定参加体检的名单。总分相同者,取公文写作分数较高者;公文写作相同取基础知识测试分高者;二者都相同取面试分数高者(下同)。
2.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为《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出名额根据性别从未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者中按总成绩自高至低依次递补。
3.考察将根据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谈话或外调,主要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出名额根据性别从未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者中按总成绩自高至低依次递补。
4.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的应聘人由人事处和学生处负责分配,本人不服从分配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录用,空出名额根据性别从未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者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6.单独录用的1+3硕士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毕业生本环节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六、录用
经体检、政审、公示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辅导员要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在辅导员岗位上至少服务8年(试用期六个月)。
七、录用性质、待遇及其它
1.人事代理(非事业编制),按学校同工同酬非事业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2.在基本聘期5年内,必须获得一次辅导员考核优秀;不符合者5年聘期期满时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