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人事代理制)公告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若干名,招聘工作按照《西安财经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执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需求人数
部门 |
专业 |
计划数 |
学历/学位 |
其他 |
备注 |
校医院 |
临床医学 |
2 |
硕士研究生 |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以上。 |
期刊管理中心 |
统计学 |
2 |
硕士研究生 | ||
后勤服务集团 |
工程热物理、 热能工程 |
1 |
硕士研究生 | ||
国资基建 |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
1 |
硕士研究生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品学兼优,遵纪守法,仪表端正,身心健康。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
3.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招生专业毕业。
4、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要求。
三、人事管理形式及待遇
按照人事代理管理,实行聘用合同制。其人事档案关系委托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代为管理,薪酬参照校内同类岗位在编职工的相应标准确定,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的有关政策办理。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应聘毕业生将本人简历、《西安财经学院其他系列人员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所在院系党总支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我校招聘邮箱。邮件主题应为“应聘岗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姓名”,邮件附件材料应为一个压缩包。邮件格式不符合要求及材料不齐者,简历不予接受,报名材料请自行备份。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2月29日。
五、考核方式:
1、初审:学校根据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参加后续环节的考核(凡初审通过者,学校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2、笔试:学校通知笔试,选拔成绩优秀者参加面试环节的考核。
3、面试:学校组织面试,选拔优秀者报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按照组织程序确定录用结果。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韦常路南段2号西安财经学院行政楼B座3层307室
2、联系人:张老师 招聘邮箱:xacjxyrsc@163.com
3、联系电话:(029)81556138(招聘专用电话)。
七、注意事项:
1、简历初审通过者,学校将通知应聘人员,未通过初审者,恕不另行通知。请各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未接到通知,责任自负。
2、每个应聘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录用后,我校采取人事代理形式与代理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合同管理。
4、应聘人员应聘阶段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选聘过程中或学校聘用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学校将予以解聘或解除就业协议。
5、签订就业协议后,应聘者不能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获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校将予以解除就业协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附件:《西安财经学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报名表》
人事处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