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技师学院2016年自主择优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等精神,现就2016年湖州市技师学院自主择优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5届、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二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且高校期间至少获得院级及以上三等奖学金1次,或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上述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强。
3、身体健康,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有关规定。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所列专业名称一致,详见附件2。
三、招聘方式
1、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5日16:30止。
(2)报名地点:湖州市技师学院金鹅山校区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学院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
2、学院初选,推荐初选对象参加县人力社保障局组织的面试。
报考人员到本院进行初选,学院初选采用面谈、教学实习、查阅档案等方式,初选时间另行通知。初选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参加县人力社保局组织的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技能测试为60分,模拟上课为4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未满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预签约。
预签约全部结束后,不再递补。
3、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4、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deqing.l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8年,未满8年的不得带编制调离湖州市技师学院,聘用后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2.湖州市技师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操作程序,严肃招聘纪律。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工作。同时,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本公告由湖州市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4.联系电话:李老师 0572-8423208 ; 13567952071
附件:1. 2016年自主择优招聘岗位需求表
2. 2016年自主择优招聘报考岗位专业对照表
3. 2016年自主择优招聘教师报名材料清单
4. 2016年自主择优招聘教师报名表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1
2016年湖州市技师学院自主择优招聘岗位需求表
招聘岗位 |
名 额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2 |
电气 |
1 |
机械制造(数控加工方向) |
1 |
电子商务 |
1 |
财务会计 |
1 |
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 |
1 |
附件2
2016年自主择优招聘报考岗位专业对照表
岗位 |
本科生报考专业名称 |
研究生报考专业名称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
车辆工程 |
机械制造(数控加工方向) |
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工艺教育、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工程机械 |
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电气 |
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气技术教育 |
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及法律 |
|
财务会计 |
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 |
会计学 |
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 |
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科学 |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附件3
2016年自主择优招聘教师报名材料清单
一、研究生学历的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16年自主择优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三份);
(2)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的须提供学历证明,学历证明涉及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硕士及以上学位等内容;
(3)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等;
(4)身份证、户口簿、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二、本科学历的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16年自主择优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三份);
(2)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明,学历证明涉及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是否师范类、录取批次等内容;
(3)本科毕业证书及本科为第一批录取的材料;
(4)身份证、户口簿、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奖学金证书、优秀毕业生证书。
(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