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2015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二)
因工作需要,我校拟以人事代理的用人方式向社会招聘部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3、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专业与聘任岗位专业一致,特殊要求的岗位须具有职业资格(高级)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经学校指定医院体检确认),适应岗位要求;
5、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者;
6、原则上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年龄不超过40周岁;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北京联合大学2015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计划信息表》。
三、招聘岗位
详见《北京联合大学2015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计划信息表》。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察方式。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北京联合大学网站(www.buu.edu.cn)上统一发布。(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者,将不能进入后续的招聘考试考核程序。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北京联合大学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学校用人单位指定邮箱。报名表中应明确填写申报岗位名称,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主题:应聘者姓名+岗位名称。(如:张某某+信息网络中心系统管理员)
(三)资格审查
学校用人单位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考试科目为相应专业的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进行计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由学校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5:5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北京联合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体检合格后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六、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包含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为12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适合应聘岗位,将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八、其他
在招聘考核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北京联合大学人事处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