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人简章
我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人9名。合同制工人是指未纳入黔南州编办核定的编制内,以签订劳动合同方式聘用的职工。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1.水电工5名,要求具有水电工资质证书;
2.维修工1名,要求具有木工、泥水工技术;
3.宿舍管理员1名,要求为女性;
4.机房管理员2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3.身体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15年12月30日);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6.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福利待遇
1.水电工工资每月2200元,维修工工资每月2000元,宿舍管理员、机房管理员工资每月1600元。贵州省最低工作标准调整时,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调整。享受在职职工误餐补贴。
2.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2015年12月22日。
2.报名地点: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人事科。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劳务用工应聘登记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水电工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组织面试,面试以问答形式进行。
2.面试地点: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校内。
七、体检
1.面试结束后,由学校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在考核后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在指定医院、指定时间进行,完成规定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八、聘用
体检合格的,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户籍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培训并分配工作。
九、其他说明
新聘用的合同制工人全部纳入学校人事管理,实行管用分离。经学校同意聘用的,由学校人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劳务用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十、本公告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58965,联系人:卢老师、杨老师。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