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人才梯队建设,结合公司2024年发展战略规划及招聘工作计划,连云港市赣榆工贸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工贸总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yu.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4日之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解释。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需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本次招聘的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赣榆工贸总公司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赣榆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10月14日9:00-10月2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0月14日9:00-10月23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月24日每天的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月24日每天的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10月14日9:00-10月25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与连云港市赣榆工贸总公司联系。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6212891。
考务技术咨询:0518-86217595(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连云港市赣榆工贸总公司将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招聘资格初审。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连云港市赣榆工贸总公司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参加考试且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赣榆区人事考试中心309室(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7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考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621759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使用JPG格式,文件大小在20K—100K之间,像素为358(宽)×441(高),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背景为白色。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赣榆工贸总公司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依据需要降低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此次招聘,并于开考前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4)个人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与此次招聘有回避情形的;
(7)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如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岗位拟招聘人数20倍(不含20倍),面试前先进行初试,初试采用笔试方式,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市赣榆工贸总公司负责。
1.如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超过岗位拟招聘人数20倍(含20倍),报名成功人员全部入围资格复审。如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岗位拟招聘人数20倍(不含20倍),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如有初试,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初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初试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连云港市赣榆工贸总公司负责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因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赣榆工贸总公司负责陈述申辩。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连云港市赣榆工贸总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赣榆工贸总公司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将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连云港市赣榆工贸总公司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一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连云港市赣榆工贸总公司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18-86035388。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工贸总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8-86212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