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258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智能农业管理、农业园艺服务、技术开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副产品销售等。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公司持续、快速、高质量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产业发展与投融资部工作人员3人,具体岗位及报名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要求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2.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及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管委会(http://nykfq.taizhou.gov.cn/)及“海顺农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17:3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以“岗位+姓名”命名,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nkqhsgs@163.com。报名材料应包括:
(1)《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2),包括PDF签字版和WORD电子版;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验证报告;
(4)个人征信报告;
(5)报名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社保缴纳凭证或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为准);
(6)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1张(贴《招聘报名信息表》上)。
3.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信息,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等资格;
(2)报名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个人登记的联系方式),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导致逾期者后果自负;
(3)岗位1、岗位2考试采取面试形式,不设开考比例;
(4)岗位3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笔试开考比例为3:1;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低于开考比例,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通过http://nykfq.taizhou.gov.cn/及“海顺农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4.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需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考试阶段。
(三)组织考试
根据选聘岗位要求,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与报名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卷面总分100分,8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选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成绩公布后,请报名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面试,主要从业务能力、专业技能、逻辑思维、口语表达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岗位适配度。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80分为最低合格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计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分者加试(面试)确定。
3.注意事项
(1)岗位1、岗位2的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岗位3的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考试时违反考场规则的,现场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公司承担。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另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考察通过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首个聘期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附则
本简章由泰州海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13952613407;地址:泰州市海陵区红旗大道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