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切实解决我县高中教师不足的问题,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松府通〔2011〕51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学校、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高中教师50名。具体招聘学校及职位见《松桃苗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全日制省级师范大学(不含师范学院)应届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2、“211”工程院校并获得学士学位应、往届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以报名时间为限,下同),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师范类毕业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211”工程院校并获得学士学位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相应证件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4、招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0—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贵州大学。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统一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持就业自荐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就读学校相关证明报名参加试教。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
(三)试教:试教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试教内容为所报考学科高中教材内容。试教分备课、上课两个环节,备课60分钟,上课20分钟。试教成绩实行百分制,备课占30%,上课占70%。应聘人员试教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1、试教时间:2012年5月12日。
2、试教地点:贵州大学。
(四)签定协议:根据各学科招考数,试教合格的考生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学科为单位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其签定就业协议。
1、签定协议时间:2012年5月13日。
2、签定协议地点:贵州大学。
(五)体检:拟聘用的考生于2012年7月20日到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统一集中在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六)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为考生的现实表现情况、学历成绩完成情况等大学生档案中的相关内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五、有关事宜
(一)签定就业协议的考生在2012年7月20日前将学籍档案、派遣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合格的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行文聘用,签定聘用合同。
(二)聘用在县城学校的试用期一年,聘用在乡镇学校的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三)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一年内必须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的人员在我县服务不少于5年。
(五)咨询电话:0856—2836108,13595612518。
举报电话:0856—2830282。
附件:1. 松桃苗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