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9号)、《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松府通〔2011〕51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多渠道引进合格教师,逐步解决我县师资紧缺的问题,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的原则。
3.坚持教师资格和学科专业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笔试、面试、试教、考核和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一)幼儿教师30人、小学教师150人、初中教师100人、中职教师10人。
(二)各专业岗位设置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幼儿教师。
我县未就业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师范类幼师专业的毕业生。
2.小学教师。
(1)我县未就业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2)我县未就业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非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
3.初中教师。
铜仁市未就业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中职教师。
未就业且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或具有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相应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年龄要求:考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以报名时间为限,下同),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
4.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父母户籍在松桃或本人户籍于2012年6月15日前在我县登记入户的,可报考小学和幼儿教师岗位;初中教师面向铜仁市招考,中职教师面向全国招考。
6.取得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小学相对应学科教师岗位或普师岗位。
7.报考人员限于应往届毕业生,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报考。
四、发布招聘公告
在松桃电视台、《松桃报》、《松桃政府网》等媒体上发布《松桃苗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公告。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3日--7月5日。
(二)报名地点:县教育局。
(三)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报考教师资格证相对应的学科教师岗位,小学文科方向、小学理科方向、特师报考普师岗位。
2.考生应出具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已婚的还应出具结婚证、准生证。
3.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以及农村“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的子女提供相应证件。
4.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由县民政局或当地派出所审查,并出具相关证件。
5.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
6.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报名费:每位考生收取报名费100元。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100分)。
1.笔试科目及范围。
(1)幼儿教师岗位:学前教育教材内容。
(2)小学教师岗位:报考小学英语、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相应的小学教材内容;报考普师、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考小学语文和数学教材内容(语数合卷各占50分)。
(3)初中教师岗位:考相应的初中教材内容。
(4)中职教师岗位:考相应的中职教材内容。
2.考试时间及地点。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7月13日。
(2)考试时间:2012年7月14日上午9:00至11:00。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试教(100分)。
1.考生面试、试教资格。
(1)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面试和试教。
(2)面试、试教人员名额按所报考学科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
(3)紧缺学科面试、试教比例达不到1:2的,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2.面试、试教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2年7月25日。
(2)地点:松桃城区(学校待定)。
3.报考初中、小学、幼儿教师面试内容及要求。
(1)面试内容:即兴演讲(教育教学内容)。演讲时间5分钟以内。
(2)面试有关要求: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报考中职教师试教内容及要求。
(1)试教内容:备课、授课(中职教材)。
(2)试教有关要求。
①取得试教资格的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指定地点参加试教。
②备课。应聘人员分学科抽签排序,然后按序号每相隔25分钟一名考生依次进入备课场地,按学科专家组选定的教材内容,实行封闭式备课,撰写教案。备课时间为2小时,考生备课完毕将教案交工作人员复印后,随即到指定的教室进行试教。
③上课。上课时间20分钟。
④报考中职教师参加试教的人员于2012年7月24日下午3:00到指定的地点集中,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抽签;实行分组抽签,签中明确授课日期、时间、节次;授课按顺序依次进行,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
⑤试教按评分标准执行(另拟定)。
(三)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100分。
2.报考中职教师岗位的,笔试占70%,试教占30%;
3.报考幼儿、小学、初中教师岗位的,笔试占70%,面试占30%。
(四)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的,以其中最高一项加分计入总成绩,不累计加分。
1.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须服务期满一年以上)、“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凭证书加5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满服务期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2.农村“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的子女加5分。报名时持《独生子女光荣证》、《二女结扎证》、户口簿及县级计生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3.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5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文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设置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
(六)考核。
考生以其个人档案记载的信息为考核依据,体检合格人员于2012年8月2日前将个人档案交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经查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2832123(县监察局)
2836108(县教育局)
283311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聘用。
1.经体检、考核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然后报请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县教育局行文聘用(缺岗不递补)。幼儿教师、小学教师由县教育局按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分配,初中教师从高分到低分实行选岗。
2.聘用教师按学校设置的学科岗位进行分配。
3.聘用后必须在聘用学校服务五年以上方能提出调动申请。
4.安排在乡镇工作的试用期为半年,安排在县城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同时被聘用者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县教育局审批,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聘用人员的工资从2012年9月1日起执行,教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严格把关,所交材料详实,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情况发生,涉及招聘对象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查处。
八、未尽事宜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本方案只适用于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附件:松桃苗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情况
一、幼儿教师岗位设置(30人)。
幼师:30人。
二、小学教师岗位设置(150人)。
普师:90人 信息技术:10人 体育:10人
英语:20人 音乐:10人 美术:10人
三、初中教师岗位设置(100人)。
语文:8人 数学:15人 英语:15人 物理:8人
化学:8人 政治:12人 历史:5人 地理:5人
生物:5人 音乐:5人 体育:5人 美术:5人
信息技术:4人
四、中职教师岗位设置(10人)。
信息技术(网络工程):2人 英语:1人
信息技术(组装与维修):1人 体育:1人
音乐:1人 护理:1人
临床医学:2人 药学: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