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江口县2012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江口县2012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实施细则
附表:1、江口县2012年城区选调教师工作日程表
2、江口县2012年城区选调学校及学科岗位一览表
3、江口县2012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二O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江口县2012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实施细则
为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解决城区学校教师学科不配套的结构性矛盾,根据《江口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方案》,决定面向我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选调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开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霞(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谯 勇(县委常委、县委纪委书记)
皮春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 剑(县人民政府科技副县长)
成 员:罗红荣(县政府办主任)
杨政勇(县监察局局长)
游毅勇(县政府侨务办主任)
秦 杰(县教育局局长)
李世勇(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冉启明(县人社局局长)
詹忠才(县编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秦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选调对象范围
在职公办教师。
三、选调学校
县民族中学、县一完小、县二完小、双江镇第三中学、双江镇凯德中学、双江镇凯德小学。
四、选调学科与职数(共22人)
详细情况见附表2。
选调学科及职数由选调学校先进行申报。选调学科及职数按有关编制要求由县编办进行核定,学科编制核定工作坚持不突破学校总编制数。
五、选调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良好品德和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具备教师职业道德。
(二)遵纪守法,恪尽职守,当年内未受党、政纪处分,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持有教师资格证。
(四)除上述条件外,报考对象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报考普通高中职位的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3年及以上,且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同。
2、报考县职业中学职位的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3年及以上,且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同。
3、报考初级中学职位的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3年及以上,且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同。
4、报考小学职位的教师,应具有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3年及以上,且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同。若毕业证书上无专业体现,则以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专业为准。
5、报考幼儿园职位的教师,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幼教、学前教育,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3年及以上。
6、报考人员必须通过基层学校校务委员会研究同意,并签注工作表现、教学业绩等情况方能报考。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底。
六、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报名宣传:8月2日---5日。召开中小学校长会议,下发《方案》、《细则》;在江口教育网和江口门户网站公布《方案》、《细则》;在主要街道口张贴《方案》、《细则》;乡镇中学组织召开辖区学校校长会,传达《方案》和《细则》精神;各级各类学校组织教职工开会学习《方案》和《细则》,让每位公办教师知晓《方案》和《细则》内容;若教师确因外出,学校负责人应通过电话方式把《方案》和《细则》内容告诉给外出教师。
2、报名地点:江口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口县教育局人秘股)。
3、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4、报名费:100元。
5、报名程序:
①报考人员到教育局领取《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
②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③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聘任证及教师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1寸照片3张、学校签署的报考意见、工作表现、教学业绩的本人申请书,先进个人表彰证书的原件(或文件)和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建立档案。经资格审查,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列入报名对象进行登记,建立报考人员档案。
7、公示报考人员名单。公示时间:8月9日----11日。
(二)考试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①笔试。按百分制计分,分专业统一命题制卷。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另有规定除外)。报考小学、实验幼儿园等职位的,考至初中阶段知识;报考初中职位的,考至高中阶段知识;报考高中、职校职位的,考至大学阶段知识。笔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笔试地点:设在县一完小。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2日上午9:00---11:30。
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11日下午5:30前考生到县教育局人秘股领取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示:8月13日—14日
②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报考职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工作由选调学校组织实施。县直学校选调教师的面试工作由县直选调学校组织进行;双江镇第三中学、双江镇凯德中学及辖区学校选调教师的面试工作,分别由双江镇第三中学、双江镇凯德中学组织进行。面试评分细则及标准由选调学校拟定并送县教育局审核。面试包括上课、说课。面试成绩必须当场公布。
面试地点:在各选调学校内进行。
面试时间:2012年8月15日---1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2、考试程序。先笔试,再面试。
①经报名审核公示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
②报考职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2,达不到该比例范围的,相应减少直至取消选调职数。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③面试人数的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报考职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
(三)另加分。面试人员确定后,对进入面试的人员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期间获得的先进个人表彰实行另加分。表彰由党政类表彰、教育类表彰两种类别因素组成。
获党政类表彰加分标准:获国务院表彰的加2分;获人事部、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1.5分;获省人社厅、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1分;获市人社局、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0.5分;
获教育部门类表彰加分标准:获教育部表彰的加1.5分;获省教育厅表彰的加1分;获市教育局表彰的加0.5分;获县教育局表彰的加0.2分。
加分总分值为4分,可以累计加分,4分为满分封顶。若同时段获同一称号表彰的,取最高级别计分。
七、综合成绩的计算及审核。
考生最后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另加分三部分之和组成。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另加分满分为4分,总分为104分。
8月16日下午6点前各选调学校将面试人员成绩送教育局人秘股。
8月17日对面试人员的先进个人表彰证书进行审核和另加分。并计算出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
8月18日----19日公示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
八、选调人员的公示、录聘。
审核合格后,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选调人员与选调职数以1:1的比例确定选调人员名单,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由教育局办理调动手续。若遇成绩并列,并符合选调条件的,由领导小组研究是否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选调学校考核不合格的,应退回原学校工作。
8月20日---21日公示选调人员名单。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公开选调的组织工作由教育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文件中“加强中小学人事管理”的规定组织实施。
2、被选调的人员,须解聘其原所在学校小教高级、中教一级、中教高级、小中高级专业技术聘任岗位,按岗位设置和职称管理有关规定,到新单位重新履行小教高级、中教一级、中教高级、小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手续。被选调人员被选调人员针对解聘原有职称而影响工资待遇的问题,必须向县教育局写出书面承诺书,方可选调。
十、选调工作日程安排
见附表1。
十一、选调工作纪律要求
(一)整个选调工作,在江口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工作由县纪检、监察和人社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选调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四)报考者在选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打击报复,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二、本实施细则由县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举报监督电话:江口县监察局:0856---6621082
江口县教育局:0856---6621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