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印江自治县实验学校将扩招小学和初中学生,为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在职公办教师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其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小学教师37名,初中教师38名,合计75名,招聘学科、人数及人员详见《印江自治县2012年实验学校专任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应聘人员必须是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具有3年及以上(2009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教龄。近三年年度考核达合格及以上等第。
3、应聘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且必须是在小学或者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应聘初中教师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且必须是在初中从事教学工作。
4、应聘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等学科教师,应聘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与近三年任教学科一致;应聘初中政治、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信息技术、历史、地理、物理、生物等学科教师,应聘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审查报名、笔试、试讲、公示、确定拟聘人员等程序进行(详见附件2)。笔试、试讲各100分。按笔试占50%、试讲占50%计入招聘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录取。
1、资格审查报名:在印江教育网((www.yjxedu.cn)) 下载《印江自治县2012年实验学校专任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3),填写完毕后经现任教学校、教办签出同意报考意见后,于2012年8月9日—11日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只提供具有加分作用的)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登记,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提供加分获奖证书必须在报名时一次性交资格审查人员确认,之后不再认定。
2、领取准考证:8月17日上午9:00-12:00
笔试:8月18日上午9:00-11:00,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县实验学校进行专业知识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教师综合素质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教师综合素质考《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内容,占30分,学科专业知识部分考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占70分,小学教师考中师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初中教师考大专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3、试讲:8月22日全天进行。按笔试成绩择优进入试讲,参加试讲人数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2比例确定,应聘人数不足1:2的,该职位应聘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按100分制评分,试讲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试讲按小学和初中分学科分组进行。
4、公示: 8月23日公示笔试、面试成绩。
5、实行奖励加分:奖励分加在公示后的笔试、面试折合成绩之上,作为应聘教师的应聘成绩。获国家、省、地、县各级人民政府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表彰的应聘教师分别按3、2、1、0.5分进行奖励加分,获以上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骨干教师表彰(称号)的分别按2、1、0.5、0.25分进行奖励加分。奖励不累加分,只加分1次(以获奖最高等第加分为准)其它奖项本次招聘不加分。
6、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应聘教师的笔试、面试、加分成绩于8月25日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出现末尾并列时,按笔试成绩择优拟聘,笔试成绩并列时按试讲成绩择优拟聘,如再出现试讲成绩并列时,则末尾并列的人员重新笔试,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特成立2012年县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武(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杨晓凤(自治县人大副主任)
严黔闽(自治县政协副主席)
副 组 长:秦义宏(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饶继军(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戴德军(自治县编办主任)
成 员: 罗昌义(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
代传娥(自治县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陈明高(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田仁论(自治县监察局副局长)
江航军(自治县教育局常务副局长)
高元敬(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永健(自治县实验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高元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蒋智波、周海、任慧三位同志具体办公。
六、有关要求和说明
1、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1)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内的。
2、严肃考试纪律,严格招考程序,切实保证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3、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执行原来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调实验学校工作,不合格者回原学校。被实验学校聘用的教师按照印人劳职〔2000〕2号文件第七条“关于新调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处理问题”执行。
4、实验学校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印江政府网、印江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七、招聘监督: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聘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56-6227730
八、方案解释:本《招聘方案》由县实验学校专任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咨询电话:0856-6222579
附件1:印江自治县2012年实验学校专任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印自治县2012年实验学校专任教师招聘日程表
附件3:印江自治县2012年实验学校专任教师招聘报名表
印江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