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教育局2011招聘150名教师启事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 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为保持开发区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经管委会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 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50名(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占此名额)。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设置
高中(开发区职业教育中心)教师岗位18个,初中教师岗位40个(其中特设研究生岗位5个),小学教师岗位72个,幼儿园教师岗位20个。招聘的非在职人员,原则上安排在非城区教师岗位上工作。具体岗位设置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3、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4、教育部直属的全国六所重点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免试直接进入体检,且不占用本次教师招聘岗位数额。
四、报考资格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待业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符合以下学历要求:(1)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统招幼儿师范学校中专及以上学历;(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3)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市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驻马店市名师、驻马店市教坛新秀、县市级及以上十佳教师。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高中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 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报考高中计算机网络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和服装设计四个专业的考生,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具备本专业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参加非法组织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者。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驻马店经济开发区2011年教师招聘启事,吸引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参加教师招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3日—7月21日。
2、报名地点: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文明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西北角)一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396--3698835。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需持毕业证、身份证(非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其它相关证件;填写《2011年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交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张。报名费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
4、如某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与该职位招聘数的比例达不到1:3(硕士研究生特设岗位为1:2)时,取消或减少该职位的招聘数。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
(四)考试。
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报名人数低于1:5的可免于笔试。如报考其他岗位,仍需参加笔试。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免试直接进入体检。
1、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1年7月26日,实行闭卷考试。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担任相应学科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根据驻组发[2008]8号文件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驻马店经济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满两年且符 合其他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1年7月21日下午17:00前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2)公布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2011年7月30日上午将考生笔试成绩、加分成绩按聘用岗位分别排序,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用岗位设置数的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社会公布。
2、面试。
(1)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2)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将考生面试成绩按聘用岗位分别排序,当场公布。
3、公布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后予以排序公布。
(五)体检。
按聘用岗位设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人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的医疗机构承担。
(六)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考核。
(七)拟定招聘人选。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教师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和待遇。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由开发区人事、教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的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六、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公正有序进行,特成立开发区2011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发展处,李如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教育、人事、监察、财政、公安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七、招聘纪律要求
教师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任何人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开发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监督 举报电话:0396--3698828。
八、本实施方案由驻马店经济开发区2011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Ο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