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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2012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86名公告

时间:2012-8-4 10:27:46 点击: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考试、考察等程序,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山区及偏远农村小学教师岗位,以改善和优化我县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全县共计划招聘小学教师86名(其中语文30名,数学26名,英语30名)。

根据人社部发【2009】42号和人社部发【2010】52号文件规定,拿出8个职位(语文3个,英语4个,数学1个)用于招聘在西平县连续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在西平县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三、报考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初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师范学校毕业和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被执法执纪部门正在立案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曾在西平县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规定情形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总有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0日至8月14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联系电话:6295688 6266830

3、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一经报名,不得改报其它专业。报名时需持本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报名现场照像,填写《2012年西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

大学生村官凭个人申请,县委组织部证明报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证明报名。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若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人员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时,剩余名额用于正常招聘)。

(三)笔试工作

1、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外地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进行命题和评分,实行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以师范类教材专业课为基础,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

综合知识内容包括:

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内容(占50%);

专业知识内容包括:

报考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职位选考相对应的专业。(占50%)。

3、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时间安排请考生查询驻马店人才信息网。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时间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场。

(四)面试工作

笔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有效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领导小组组织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放弃录取资格的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可以按相对应的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招聘结果

招聘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县政府机关、人社局、教体局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招聘结果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核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面试前公布空缺职位,各科(含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按总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任教学校,若出现总有效成绩并列现象的,用抽签的办法从小号到大号选择任教学校。经县教体局同意后报县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同时上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新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均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要及时为新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联系电话:

西平县人社局:0396-6295688

西平县教育局:0396-6266830

西平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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