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2012年教师招聘公告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根据我县2012年度人才引进工作计划,今年教育系统确定招聘计划数为80人,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见附表。响水县2012年教师招聘计划及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和违反社会公德现象。
具体条件如下:
1.职业中学
(1)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
(2)具备教师执业资格者优先录用。
2.普通中小学
(1)第一学历原则上为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小学英语、新荡中心小学语文和七套中心小学数学等3个学科的第一学历可以放宽为师范类专科,录用后原则上分配到乡镇村小任教。)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持有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可报考相应学科的小学岗位);
(3)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的优先录用:
①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毕业生;
②硕士研究生;
③双学位毕业生;
④学生党员干部。
3.幼儿园
第一学历学前(幼儿)教育本科及以上且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4.体校拳击、篮球教练
第一学历为运动训练专业拳击、篮球专项本科及以上。
5.特殊教育
(1)应聘者为聋哑人;
(2)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四、招聘方法
(一)通过笔试、面试的办法择优聘用。
应聘的人员一律参加笔试、面试。
(二)考试
1.报名
应聘人员在2012年6月11日--6月29日18点前到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节假日正常休息),报名时需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以及身份证等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或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和笔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7月6日到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所报专业应当与所学专业一致。研究生学历应聘者,要求本科学段专业对口、研究生学段是相关专业。
2.笔试
笔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县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参与监督和指导。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考场,笔试时间为7月7日上午9:00-11:00。
3.面试
根据招录计划,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则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笔试入围人员于7月8日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凡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面试方式如下:
(1)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独立备课、说课和答辩,由评委独立进行评分;
(2)面试的形式分为说课与答辩。应试者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设计教学方案,并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说课,说课后应试者向评审组递交教案,答辩内容围绕说课内容、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进行;
(3)面试时间为30分钟,准备时间为50分钟。
4.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面试结果,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笔试、面试成绩在录用时分别占60%、40%。县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入围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原则上体现淘汰。如出现尾数同分现象,按具备的优先条件情况择优确定为参加体检对象,如均不具备优先条件或优先条件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签订就业协议
经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根据笔试、面试的最终成绩,分学科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不少于3年(不包括1年试用期)。
6.办理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原件,到县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
附
响水县2012年教师招聘计划及岗位一览表.doc
响水县教育局
201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