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在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中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1.招聘名额:116名。
2.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具有教师资格、盐城市及所属各县(市、区)户籍2012届、2011届尚未就业的师范类本科、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具有教师资格、阜宁籍2012届、2011届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2012年7月23日-27日到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阜宁县南城区上海路168号二楼204、205室,咨询电话:89716204、89716205,联系人:韩老师、倪老师)。报名者须根据所学专业选报对应的学科岗位。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未就业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免冠照片四张,报名费100元。
2.资格审核。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所有专业均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须经市人社部门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接受报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进行。
①笔试。取得报名资格的报考者于7月31日18时前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于8月1日8时前到阜宁县实验小学府前街校区(阜城大街74号)参加教育教学理论及专业知识笔试。
②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学科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于8月6日上午7:00到阜宁实小府前街校区报到。面试主要采取说课、上课、技能测试等形式,考核应聘者教学基本功。面试成绩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类,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4.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进行政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现实表现鉴定意见,往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出具现实表现鉴定意见及公安派出所出具治安状况等政审材料。
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计划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6.填报志愿。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于8月13日上午8:00前到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填写《岗位志愿表》,每人同时可填报两个岗位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限填报小学岗位志愿,专升本毕业生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岗位志愿。具体选岗细则见附件2。
7.确定拟聘对象。依照岗位志愿,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8.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替补。
9.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按县人社部门规定的期限提供省级教育部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和列编资格,其责任自负。
四、待遇
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教师的同等待遇,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聘用人员一律签订在现岗位服务期5年的合同,期满后方可流动。凡不愿意签订服务期合同的,一律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7238524(县纪委)。凡参加招聘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保证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信息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大门口公布,并可登陆阜宁县政府网站(www.funing.gov.cn)、阜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nldbzj.gov.cn)、阜宁教育人事网(www.fnjyrs.cn)查询。教育局咨询电话:88228661,人社局咨询电话:88198609
七、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岗位表.xls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