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亭湖区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经区政府同意,现决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2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农村小学教师20名
语文4名、数学3名、英语4名、音乐3名、体育3名、美术3名。
2、特教教师3名
二、招聘条件
1、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必须是2010年以来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或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且已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户籍要求:2012年7月31日前,本人为亭湖区户籍(应届毕业生为亭湖区生源)或本人户籍不在亭湖区但其配偶、父母一方是亭湖区户籍或在亭湖区工作(指在亭湖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退休人员,在亭湖区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和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在亭湖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报考特教教师必须为2010年以来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特教师范类毕业生,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户籍不限。
3、身体健康,能胜任报考职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请从亭湖教育网下载相关报名表格并如实填写,在现场初审合格后递交。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及户籍要求的相关证明和材料;
(3)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4日至8月25日
报名地点: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管理科(盐城市建军东路180号,亭湖新区管委会五楼502室)
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不能多个职位同时兼报,否则视为无效。
2、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若不能降低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笔试主要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50分(学科专业知识120分,公共基础知识3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按招聘学科职位分别设立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笔试时间初定2012年8月28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名者须于2012年8月27日下午3:00-4:00时到报名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末位同分者)。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先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进入面试程序(取得面试通知)后,因故出现缺额等情况时,一律不予递补。
3、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0.5+面试成绩×0.5),按招聘学科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出现同分,则取笔试成绩高分者;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取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高分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4、考核
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办法》组织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情况。
5、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6、聘用
公示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分学科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同时对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1 、报名者不得持伪造的证件或其它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聘用人员中被查出有假冒证书及其他虚假材料者,立即解聘。
2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招聘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3 、本简章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休息日正常上班):
66691261(亭湖区人社局机关事业管理科)
69660130(亭湖区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89881120、66691120(亭湖区纪委执法监察室)
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