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均衡健康发展,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统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发[2011]6号)及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2年第9期 )精神,认真做好2012年师资补充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职数:145名
(一)本县自主招聘师资68名
1、本县自主招聘初中师资16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4名、物理4名、化学4名)。
2、本县自主招聘小学师资30名(其中语文12名、数学12名、英语6名)。
3、本县自主招聘幼儿园师资20名。
4、本县自主招聘特殊教育师资2名。
(二)纳入全省统一招聘师资77名,其中高中师资27名,“特设岗位计划”小学教师50名
二、招聘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2、凡进必考,择优招聘。
三、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服从分配。
2、学历条件
(1)高中师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毕业生并具有师范类二本(县职业中专数控技术及应用专业可放宽至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2)初中师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3)小学师资
①招聘“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按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方案规定条件执行。
②本县自主招聘师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幼儿园师资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上犹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中专学历(成人中专学历除外),且均为学前教育专业。
(5)特殊教育学校师资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证条件
所有报名者均须取得相应层次或更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县职业中专数控技术与应用专业除外)。
4、年龄和身体条件
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中规定的身体条件。
5、符合上述报名条件者只可选报其中一个教师职位,报考职位填报后不得更改。
四、考核加分(县自主招聘)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发〔2009〕52号)精神,属农村已扎二女户(含一女户)家庭考生,在其笔试总成绩上给予加5分。
五、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纳入全省统一招聘的高中及小学特岗教师实行网上报名,并由县师资招聘资格审查组负责对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报名事项见相关网站公告)。
2、县自主招聘的初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及电话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7日至 5月13日。
(2)报名地点:上犹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上犹县城胜利路49号,上犹县教育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797—8541289,8549180 联系人:李老师 黄老师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属农村已扎二女户(含已扎一女户)家庭考生,须提供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加分证明材料;
⑥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2012届高校毕业生,应持有统一格式(下载附件3)由毕业高校开具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及师范类证明原件,待毕业后再提供相关证件交县教育局验审。
⑦招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1填写,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
⑧准考证及存根(下载附件2填写姓名、报考岗位等 ,贴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
(4)注意事项
①复印件统一用A4纸。
②报名考生需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考务费120元。
3、资格审查
(1)由审查组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查结果。
(2)在规定的审查验证时间内未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名者再上交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将登记在案,近三年内不得报名应聘我县教师职位。
(二)考试
1、考试内容
(1)纳入全省统一招聘高中、小学特岗教师采取笔试与面试(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综合知识(占25%)及相应层次学科专业知识(占2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 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2)县自主招聘的初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采取笔试与面试(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列入)。
(3)面试(说课)内容
①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师资:所报学科中我县现行教材的内容
②特殊教育学校师资:现行通用特殊教育教材内容
2、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按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执行
[县自主招聘的初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师资笔试时间为:2012年 5月24日(星期四)上午8:30-11:00 ]
(2)面试(说课)时间:按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执行
[县自主招聘的初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面试时间为:2012年 5月26日(星期六),当日上午8:00-9:30 封闭撰写说课稿;上午10:00开始进行说课]
(3)考试地点:上犹县第一小学
3、说课方法
(1)抽签确定说课课时内容及说课顺序。
(2)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封闭、独立撰写说课稿(文科说课稿1500字以内,理科说课稿1000字以内)。
(3)在候考室等候,按确定的顺序说课。
(4)每人说课时间8分钟以内。
(5)参加应试者不得将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试场。
4、组织考试
(1)笔试参照高考要求统一组织,30人为一试场(尾数试场除外),单人单桌单行考试,集中封闭阅卷评分统分。
(2)说课分学科组成若干评议组,每组设组长1人,评议员7人,联络员1人,组长和联络员不参与评分。评议员由领导小组临时确定聘请。计分方法:
①由评议员独立对应试者分别进行说课评分。
②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五个有效分的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办法,评定应试者的说课成绩。
③评议员对应试者说课进行当场评分,评分结果交评议组长当场统计,并由联络员及时公布。
如同一岗位面试人员较多,需2个或2个以上面试小组共同完成时,则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面试成绩=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
(3)按笔试成绩(含考核加分)、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各学科体检对象,为保证师资质量,宁缺勿滥,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列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
1、体检时间:按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执行
[县自主招聘的初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师资体检时间为:2012年 5月28日(星期一)。
2、在指定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缺额均不予递补。
(四)聘用与选岗
1、按笔试(含考核加分)、说课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经体检合格确定各学科聘用人员。
2、由审查组对考试成绩进行审核,确定聘用人选,报县师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社会张榜公布。
3、除上犹中学、上犹三中、县职业中专及特殊教育学校所招聘教师之外,其余受聘者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根据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受聘者选择具体任教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具体任教岗位)。
所有受聘者均须与县教育局签订服务协议,高中(含职业中专)教师服务期为七周年以上,其他教师服务期为五周年以上,违约者须缴纳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受聘者必须服从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
资格审查结果、考核加分情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等均按要求在上犹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七、待遇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上述人员由人事部门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保险。见习期为半年,见习期间享受国家相关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待遇。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事业编制公办教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工资标准按赣府厅发[2006]56号文件执行);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组织机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