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宁师中学教师紧缺问题,经研究,决定从全县中小学公开选调50名教师到宁师中学任教。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到条件公开、指标公开、成绩公开、选调名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选调名额、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名额(50名)
语文7名、数学8 名、物理5名(含实验员1名)、化学2名(含实验员1名)、英语7名、生物3名(含实验员1名)、政治3名、历史4名、地理4名、音乐2 名、体育1 名、计算机3 名(含机房员1名)、心理学1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有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专科以上)且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其中心理学教师须具备心理咨询师3级及以上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报名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因各种问题正在立案审查者。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查实者。
3.近一年来(即2011年9月1日—2012年7月5日)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者。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凡符合规定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教师,凭学校介绍信、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于7月27日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报名,并当场照相。报名时间截止7月27日下午17:00,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网上报名,免收报名费。
2.如某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未达到2:1比例时,则相应调减该选调学科人数,调减名额在报名结束后第二天公布。
3.由县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教师工作过程始终。
4.考生在7月31日自行在宁都教育网上下载准考证(宁都县教育网网址:),并按准考证要求按时参加笔试。
(二)考试
1.笔试(150分)
(1)凡符合选调条件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1日上午8:30—11:30;
(2)笔试内容范围:所报学科文化知识(以现行高中知识为主);
(3)2012年8月5日公布笔试成绩,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申请查分时间截止8月6日上午11:00时,8月6日下午公布查分结果,8月7日公布参加试教人员名单。
2.试教(100分)
(1)根据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各学科试教人员,其中音乐和体育按1:4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参加试教。
(2)试教时间:2012年8月12日,试教地点:宁师中学,试教形式:音乐、体育两学科考核专业技能,其他学科试讲一节课。具体试教要求另行制定方案执行。
(三)选调人员确定
1.由笔试成绩(折为百分制,即笔试分=考试分÷150×100)和试教成绩合计为考试总成绩,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各学科拟选调名单,其中音乐、体育两学科总分计算办法为:总分=笔试分×40%+试教分×60%。如遇最后一名拟选调名单成绩相同,则按以下顺序确定:(1) 第一学历高; (2) 学科文化知识分数高;(3) 教龄长。
2.8月14日公布拟录用名单,公示七天。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当事人三年内不得报考,参与舞弊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则正式办理调入相关手续。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教师选调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宁师中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瑞华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郭 峰 县政府副处级干部
成 员:钟 刚 县委督查室主任
黄连生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松茂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揭晓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罗玉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家云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保局局长
罗怡文 县委编委办主任、县人保局副局长
黄会生 县财政局局长
彭玉贵 县教育局局长
邱栋生 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局,由彭玉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邱栋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选调日常工作。
五、其他
本方案解释权归宁师中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