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2012年县城公办中小学考试选调教师工作方案
由于新建长征中学(于都中学老校区)秋季开学招生,县城公办中小学现有师资不能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决定今年暑期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考试选调部分教师到县城中小学任教。为做好本次教师选调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试选调教师数(100名。其中小学40名,长征中学60名)
1、公办小学
小学语文15名:(城关小学2名,实验小学3名,长征源小学2名,明德小学3名,六小5名)
小学数学15名:(城关小学3名,实验小学2名,长征源小学2名,明德小学3名,六小5名)
小学英语10名:(城关小学2名,实验小学2名,长征源小学2名,明德小学1名,六小2名,三小1名)
2、长征中学(于都中学老校区)
初中语文15名;初中数学15名;初中英语15名;初中政治5名;初中物理2名;初中地理2名;初中历史2名;初中生物2名;初中音乐1名;初中体育1名。
二、考试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县城公办小学教师考试选调范围为全县农村小学在职公办教师(含编制在小学现借用在中学的)和聘期三年已满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我县小学特岗教师;县城初中教师考试选调范围为全县农村中学在职公办教师(含编制在中学现借用在小学的)和聘期三年已满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我县初中特岗教师;已解除聘约或经学校同意报考的民办学校在编公办教师。每所中学每个学科限选调1人(去年经教育局同意借用在于中托管班、于都二中任教的30名教师考试入选不受选调名额限制)。
(二)考试选调教师基本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爱岗奉献,遵守职业道德,师德高尚;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合格以上学历;
3、在农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含在民办学校任教时间。报考者必须是2007年9月以前招聘录用的公办教师)或聘期三年已满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我县特岗教师。
三、考试选调原则和程序
(一)考试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成绩、公平竞争、择优选调的原则。如县城学校的教师职务岗位职数缺少,调入教师应服从高职低聘。
(二)考试选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对象需持任教学校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报名者的基本情况及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时间,学区小学和村小的须经中心小学证明属实、加盖公章)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复印件,于8月13日上午8:30至15日下午6时前到县教育局三楼行政服务中心报名,并交近期半身脱帽同底照片2张、报名费80元。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凭准考证、身份证于8月18日上午9:00—11:30在城关小学参加笔试。考试科目:(1)专业和基础理论知识;(2)书面说课。考试内容:按所报学科,包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占70%)、书面说课(占30%),总分为100分。
3、公示成绩和查分:8月20日公布所有参考人员的成绩,需查分的于8月21日下午3:00—5:30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县教育局查分,8月22日公布查分后所有参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及排位。
4、选调:选调教师分学科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调(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选调);每所中学每个学科限选调1人(如成绩并列者,按以下顺序选调:(1)年龄大的优先;(2)教龄长的优先;(3)学历高的优先)。选调后的教师,分学科类别以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由教师自主选择具体学校。
四、考试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做好这次考试选调教师工作,决定成立县考试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钰滢
成 员:马文萃、兰地寿、邹文奎、管 宏、谢小兰、
王荣福、王 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文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方赖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考试选调教师工作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