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验学校本溪分校2016年合同制教师招聘
辽宁省实验学校本溪分校是本溪市人民政府与辽宁省实验学校以全新的管理方式共同创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校占地面积82835平方米,建筑面积43200平方米,其中教学区32700平方米,地下设备和停车场5000平方米,教师公寓3500平方米。学校设有一至九年级,可容纳54个教学班、2250名学生,教职工编额148名。本溪分校于2014年9月1日开学,现有学生428名,教职工55名。
经本溪市政府、本溪市教育局批准,结合学校发展规模和实际情况,学校拟面向沈师、沈医、辽师、东财四所高校拟招聘合同制(政府雇员)教师及教辅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持有对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16年沈师、沈医、辽师、东财应届毕业生,年龄限制在198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6.2016年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并能够按期到学校报到。
7.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携带个人简历。
报名时间:
6月23日(周四)上午8:30到场
报名地点:
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就业之家(实验中心2楼)
2.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参加面试考核。
3.审查需要携带的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信息技术考核等级证、普通话考核等级证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二)面试考核(不超过招聘岗位数1:2比例入围)
1.面试时间:2016年6月23日下午
面试地点:沈阳师范大学实验中心五楼501会议室
2.面试内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为考查所报岗位必需的基本技能,面试成绩不带入实践考核。
(三)实践考核(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入围)
1. 实践考核时间:6月25日至6月30日
2. 实践考核地点:辽宁省实验学校本溪分校
3. 考核内容
(四)体检
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示
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培训)
待签约人员按期毕业后,并到学校报到后,将签约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时间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被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
学校将签约人员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归档整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教师岗前培训,政府各部门配合学校,妥善解决拟聘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
附件:2016年辽宁省实验学校本溪分校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
辽宁省实验学校本溪分校
2016年6月21日
附件:2016年辽宁省实验学校本溪分校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