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秋季本溪市高级中学高校校园招聘教师方案
为满足本溪市高级中学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及《本溪市规范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招录(聘)工作的意见》(本委办发【2013】38号的规定,市高级中学拟将2014年经市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招聘23人的招聘计划中剩余6个及现有计划24人共计30人,全部用于校园招聘,并拟于本月底开展校园招聘工作,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2016年985、211工程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生。
2.年龄限制在1985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
3.2016年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并能够按期到本溪市教育局人事处报到。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5.具体职位要求详见《2016年本溪市高级中学高校校园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9日
报名地点:本溪市高级中学及东北师范大学招聘会现场。
联系人及电话: 高老师 1301688397
招聘时间拟定于11月,具体时间由人社、教育及用人单位研究确定。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荣誉证书及复印件;免费师范生还需提供《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2016年毕业生需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报名成功,报名人员取得由用人单位发放的准考证。考生需按照准考证及公告要求,完成后续招聘工作。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报考人员要与所报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实,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面试资格。
考生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号码畅通,因所留通讯号码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笔试(任教学科知识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3日
任教学科知识能力测试内容为高中教材对应学科知识。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无面试资格。
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入场,视为取消考试资格。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面试时间:2015年12月4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为考查所报岗位必需的基本技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4.体检、考核及签约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拟录人员如体检不合格,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核报考资格。签约实行双向选择制,按总成绩排序进行签约,如双方无意签约,核准后及时通知下一名考生签约。双方达成一致后,完成签约,并报教育局、人社局备案。
用人单位要将就业协议书需要特殊说明的地方告知签约学生;回答签约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审阅签约学生上交的就业协议书,审核学校印章是否准确,就业协议注明事项是否清楚。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面试合格人员中等额递补。
5.公示及聘用
待签约人员按期毕业后,并到市教育局人事处报到后,将签约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被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
市教育局将签约人员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合同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2016年本溪市高级中学高校校园招聘教师岗位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