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人数,分别按1: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出现多人并列的,按笔试试卷成绩第一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再出现相同,则按第二题往下类推。
面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思维反应、应聘动机等方面情况,按100分制计分,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只按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实行现场评分、计分和公布分数。不按规定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经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区教育局、区妇联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揭东教育信息网(http://www.gdjdedu.net/)和揭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jie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核准和聘用
(一)核准。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区妇联确定拟聘人员,报区人社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第一个聘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聘。拟聘人员被聘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时上班的,以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获聘人员三年内不得要求调动。
(三)缺额情况。若因考生自动放弃招聘或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其他
招聘咨询电话:0663—3264640(区教育局人事股)
0663—3263631(区妇联办公室)
招聘监督电话:0663—3258608(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1. 揭阳市揭东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表
2. 揭阳市揭东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3. 揭东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报考名册表.xls(点击下载)
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揭阳市揭东区妇女联合会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