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各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2012年全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全市计划招聘718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526人,县(市)区事业单位131人,国有企业6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3日(含)至1994年5月3日(含)期间出生);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5月3日(含)至1994年5月3日(含)期间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本次招聘公告中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2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二、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陆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srs.gov.cn)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审核及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获取缴费订单号。网上缴费指定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考生可提前到该行营业网点开通相关功能),已获取缴费订单号的考生登陆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http://www.icbc.com.cn),凭缴费订单号进行网上缴费。缴费36个小时后登陆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报名成功的考生于5月22日后登陆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
2012年5月4日8:00时至2012年5月9日12:00时。
缴费时间:
2012年5月4日8:00时至5月10日11:00时
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时间:
2012年5月6日8:00时至5月12日11:00时
报名期间,考生不会网上缴费的,可到鞍山地区工商银行各个网点,由员工指导进行网上缴费。
报考鞍山市第九中学美术教师(一)、美术教师(二)岗位的考生需先进行专业测试。报考这两个岗位的考生应于5月4日至5日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并统一于5月6日由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测试(详见该单位专业测试公告)。专业测试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即可网上缴费。招聘人数与通过专业测试人数比例需达到1:3,如果某个岗位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该岗位的专业测试无效,有关人员直接转入网上报名,并按本条第(四)款有关规定办理。
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参加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201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0、2011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上述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