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及《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法(试行)》规定,经市教育局审核、市人社局核准,2012年度面向社会招聘我县教育系统、党校教师,所招聘人员全部纳入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年度招聘教师总计划为202名,具体招聘学校、学科见下表。
本招聘公告将统一在和县政府网、和县先锋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县教育信息网发布,随后相关招聘考试信息将陆续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县教育信息网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不再另行以其他方式通知。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本科及以下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1987年4月1日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硕士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
(三)学历、学位与专业:报考城区中学、中专学校应具有本科或硕士学历,报考城区小学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城区幼儿园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中小学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幼儿园应具有学前教育或中师幼教中专以上学历,报考县委党校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学位。
(四)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考各学科应具有与该学科相对应的任教学科教师资格。其中报考巢湖幼师音乐、舞蹈两学科和党校经济管理学科的可暂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但聘用3年内必须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完整的毕业生学业档案,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⑴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⑵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⑶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⑷ 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⑸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6)现役军人;(7)在编在职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分三个类别依次、统一进行:
第一类:农村学校(农村中学、农村小学、农村幼儿园);
第二类:城区小学、城区幼儿园(历阳一小、二小、三小、四小、历阳镇幼儿园);
第三类:城区中学、中专(和县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巢湖幼儿师范学校,县委党校)。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自主择校、聘用的程序进行。
对巢湖幼师的音乐、舞蹈两学科实行统一同时报名,单独考试,采用“专业知识(技能)测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权重比为6∶4,择优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4月9日~15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和县教育局人事股(和县财苑大厦四楼)。
3、考生根据招聘条件,在选报其中一类学校的同时,可同时兼报另两类学校。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在每个类别中限报一个学科,报考学科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一致(不一致的以《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为准)。报名者需提供:①往届生:交验《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12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证明(证明学历层次、专业、毕业时间)和经学校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②《身份证》;③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④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5、第三类学校的音乐、体育、美术和第二类学校、第一类学校统一按学科报名,自主择校;第三类学校的其他学科分校分学科报名。每学科指标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于报考人数少于以上比例的学科,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的指标。被取消招聘学科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学科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6、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合格,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信息将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县教育局信息网公布,请主动关注)。
2、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公共知识考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专业知识考: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九个专业,考本专业的高中及高校知识;②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包括教育技术)、学前教育、经济管理等专业,考本专业的理论知识;③报考幼儿园的,考师范学校所学幼教专业知识。考试总时间为2个小时(语文为2个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