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精神,经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永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等39家市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集中统一笔试,根据面试形式分类组织面试,并按程序审批聘用。
三、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报名确认并交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核—面试(技能考核)—体检—考察考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笔试科目及面试形式
见附件一:《2016年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职位表》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报名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并按归口管理原则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
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才符合招聘条件。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二)不能报名应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与现工作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人员;
6.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8:00至6月30日17:00,之后不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出生年月无法填写的,请对IE浏览器进行兼容性视图设置),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218.57.145.130/wb_hnyongzhougwy/webregister/index.aspx)报名,也可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的相关链接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
2.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公布在职位表上。
②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③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信息(含标点符号、括号内容)必须一字不差地按照证明证件填写,否则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处理。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⑤市人事考试院在6月27日至6月30日每天上午9:00发布各职位报名统计数。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完成报名确认的除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结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已经提交信息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职位(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者除外)。
(二)网上资格初审和报名确认
1.资格初审
6月27日起,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报考人员可以进行后续报名确认;初审不合格者,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职位。
2、报名确认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需要在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9:00至7月1日15:00。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
3.网上交费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须交考务费100元/人。报考人员登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交费(建设银行网银)。
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退还报考人员考务费,考生缺席考试,或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予退费。
4.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务请关注本人的资格初审状态,并必须及时进行报名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确认和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