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于2012年5月面向全省考核聘用高中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高校网站发布):
一、考核聘用单位、岗位、专业及名额
(一)考核聘用单位:四川省雷波中学;
(二)岗位:高中教师;
(三)专业及名额:化学2名、数学2名、生物2名、通用技术(信息技术)2名。
二、考核聘用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考核聘用对象、范围
面向全省考核聘用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未就业人员。
(二)考核聘用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人员;
5、近三年内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6日至5月7日。
(二)报名地点:四川师范大学。
(三)资格审查: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雷波县教育局、雷波中学负责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及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凭高校就业处、学生处的证明、高中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中的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同时还需提供档案或档案存放地证明。
报名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四、确定拟考核聘用人员
考核聘用工作小组对初步人选进行筛选汇总,组织素质能力测试,并按照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考核聘用人员方案与符合考核聘用资格条件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拟考核聘用人员名单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一)对报名人数与拟考核聘用人数比例为1:1的岗位,其考核聘用人选在校主修学科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素质能力测试为合格,方可确定为考核聘用人选。
(二)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考核聘用人数的比例超过1:1的,进行素质能力测试,择优确定拟考核聘用人选。
五、素质能力测试
由考核聘用工作小组对拟聘考生进行素质能力测试。测试时间:2012年5月8日至5月9日。素质能力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考核、体检
确定的拟考核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试用半年后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波县教育局、雷波中学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考核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其中:对应届毕业生还需要考察在校期间的表现;对往届毕业生需考察在校和社会期间的表现,并形成考核、考察材料。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和素质能力测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签约与违约追究
经素质能力测试后择优签订拟聘用合同,按合同要求按时到我县报到试用,不按时到我县聘用的,视为违约。违约人员将赔偿违约金2万元。否则将按有关程序追究违约人员的责任。
九、聘用
聘用半年后经公示无不良反映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一经聘用按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有关待遇执行,必须在我县服务6周年(含试用期一年)方能提出调动,否则少服务1年向县教育局交纳1万元违约金,未满6年提出调离的除按规定交纳违约金外必须解除人事关系。
十、纪律与监督
在考核聘用工作中,要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18981547565 0834-8822261
联系人:杨 宁(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13881493359 0834-8822149
联系人:杨治东(雷波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 0834-8822071 (雷波县纪委、监察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