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我县教育系统的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于2012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2名:其中高中10名、初中20名、小学32名(少数民族17人)。高中为雷波中学,初中为雷波县缺编缺岗的初级中学,小学为雷波县缺编缺岗的乡镇小学。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岗位及招聘条件等具体要求见《凉山州雷波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高中面向全国、初中面向全省、小学面向本县(团省委计划招募在我县服务的“西部志愿者”不限)。招聘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即1994年6月30日以前至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未就业人员。
报考高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相应专业毕业生,报考初中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相应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为中等师范专业及以上相应专业毕业生,各类报考者要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人员;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人员。
5、近三年内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2日止。
地点: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了解相关要求。报考者认真阅读本《简章》,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允许多岗位报考。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
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3、资格审查。由教育局负责。
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近期1寸彩色照片3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0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费每人80.00元。
5、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2年8月4日上午在雷波县教育局(雷波中学科技楼)领取。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8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20%。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