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构建优秀教师群体,优化教育人才运行机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2年我县将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公开考试聘用44名户籍在四川省内的大学生到我县任教。本次公开考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招聘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由县2012年到高校考核(试)聘用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和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方式
面向高校公开考试聘用。
三、招聘对象
1、年龄:18-35周岁(1994年4月9日以前,1977年4月9日以后出生,符合岗位要求的2011至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学历、资格要求
(1)尚未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包含自考、进修、函授等。所学专业和拟应聘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2012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需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3、详细的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等要求见《盐源县公开考试聘用中学教师岗位表》。
四、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招考单位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文件要求。
3、符合用人单位考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见《盐源县公开考试聘用中学教师岗位表》)。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在编在职人员。
(7)截止2012年7月31日仍然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
五、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盐源县公开考试聘用中学教师岗位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方式:在四川师范大学现场报名。
(二)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2012年4月9日—11日进行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招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2012届大学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自荐书、成绩单(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2011届毕业生须提供自荐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考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报名后,于2012年4月11日至4月12日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收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
七、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个别岗位,经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将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八、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试、高考入口成绩及大学生专业课成绩。应考人员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试成绩占40%,高考入口成绩及大学生专业课成绩占2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一)笔试
1、时间:2012年4月12日至4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学科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占40%,学科相关专业知识成绩占60%,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公布笔试成绩:在考试地点(四川师范大学)公布考试成绩。
(二)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试(面试)
1、时间:2012年4月13日-4月15日。
2、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试考生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
3、方式:讲课和答辩。
4、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教师素质、专业功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讲课内容为现行人教版高中教材,具体篇目现场确定。
5、成绩:满分为100分。
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见《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试准考证》。同时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综合测试费80元/人。
九、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岗位应聘数以报考者考试(核)总成绩高低(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按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教育教学能力综合测试成绩再次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依次确定考核聘用人选后与应聘者本人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协议约定考察、考核期六个月,在盐源县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一年)。
十、体检
对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考核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报到后,由县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除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外,拟聘人员还需进行尿检。初次体检(含尿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县人力资源部门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十一、考察、考核
根据《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的试行意见》(凉人发[2009]103号)精神,对体检合格的拟考核聘用人员实行考察、考核(考核期半年),考察考核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十二、公示
经考察、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试用期满,公示无异议者,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工资福利待遇:考核期按照凉人发[2009]170号文件精神按学历计算发给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作为生活费。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工资标准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四、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组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五、纪律与监督
在考试聘用工作中,为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本公告未尽事宜,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和有关人员咨询。
十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4-6362953;0834-6366446
监督电话:0834-6369999
附件: 盐源县公开考试聘用中学教师岗位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