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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西昌市教育局2012年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120名实施方案

时间:2011-11-22 11:15:22 点击:

根据西昌市教育系统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西昌市将于2011年12月面向各高校及社会考聘120名教师到我市学校任教(中小学85名、特殊教育学校5名、现代职业技术学校30名<基础学科类15名,专业学科类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中国•西昌网站(www.xichang.gov.cn)、西昌人事人才网(www.xcrsrc.gov.cn)、西昌人事考试网(www.xichang.gov.cn/xcpta)、西昌教育网(www.scxcedu.com)和部分高等院校校园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聘工作在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市编办组织实施。

二、考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考聘对象、范围

1、年龄在30周岁以内(即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和其它要求:

①师范类岗位要求:2012年7月以前毕业且尚未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国家计划内二本及以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专升本”除外)。特殊教育和舞蹈专业为大专及以上。

②职业学校专业学科类岗位要求:2012年7月以前毕业且尚未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汽车制造与维修专业放宽到2012年7月以前毕业且尚未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3、相应资格

①报考师范类岗(不含舞蹈专业)的往届毕业生需在现场资格认证时出具《毕业证》、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本科毕业生还应取得《学士学位证》;2012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需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本科毕业生还应取得《学士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②报考职业学校专业学科类岗位(含师范类舞蹈专业)的往届毕业生需在现场资格认证时出具《毕业证》、本科毕业生还应取得《学士学位证》;2012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需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本科毕业生还应取得《学士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若聘用三年之内未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5、详细的考聘对象、范围及条件等要求见《公开考聘教师名额分配表》。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招考单位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3、符合用人单位考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见《公开考聘教师名额分配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

6、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2011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请登录西昌教育网(www.scxcedu.com),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上需上传个人证件标准照,30KB左右)。

四、现场资格认证和缴费

1、为方便广大考生现场资格认证和缴费,本次招考的现场资格认证和缴费分四川师范大学、绵阳师范学院、西华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4个点进行,考生可就近参加现场资格认证和缴费。

2011年12月3日在南充市西华师范大学新区二区招生就业处4-40教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缴费工作。

2011年12月3日在绵阳师范学院新校区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缴费工作。

2011年12月5日在重庆沙坪坝大学城重庆师范大学校友会堂311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缴费工作。

2011年12月5日至6日在四川师范大学本部桃李园三楼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缴费工作。

2、现场资格认证时应出具的手续:

⑴未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成绩单》(各科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科目未出现补考)、《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已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毕业生)、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类)、《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⑵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只报学科不报学校,所报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

3、2011年12月8日上午在四川师范大学本部桃李园三楼招生就业处和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说课(职教专业学科类说课含技能测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说课成绩占总分的40。

(一)笔试

1、本次笔试考点设在四川师范大学和重庆师范大学。在四川师范大学和绵阳师院、西华师范大学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在四川师范大学参加笔试,在重庆师范大学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在重庆师范大学参加笔试。

2、笔试开考比例为3:1。考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未达到公告所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该岗位考聘名额。

3、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分100分。

A、基础科目(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满分20分。

B、专业科目(各学科相关专业知识),满分80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12月8日下午。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工作结束后,于2011年12月9日晚在西昌人事考试网、西昌教育网等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进入说课环节人员。

(二)说课、说课和技能测试

师范类说课时间为12月11日,考点设在四川师范大学。职教专业学科类说课(含技能测试)时间为12月13日,考点在公告进入说课人员时同时公布。

1、根据每个岗位的考聘人数,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说课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说课)。

2、说课(或说课和技能测试)地点:所有进入说课的考生于12月10日下午在四川师范大学本部桃李园三楼招生就业处领取《说课通知书》。具体地点在《说课通知书》上公布。

参加说课的考生凭《准考证》、《说课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说课。

3、说课使用教材:师范类为新课改之前的人教版高一年级下期教材,职教专业学科类使用对应专业的职业教育现行教材(教材、教参、纸、笔等用具均自备,严禁现场借用教材、教参等用具,若有此情况出现,视为违纪)。

4、说课顺序:进入说课人员持《说课证》于早晨7:30前到达说课地点,临时抽签决定说课顺序;再按说课顺序提前60分钟抽取说课内容,准备6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

5、逾期未报名参加说课的,取消其说课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说课人员。

6、说课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说课成绩再次并列,按笔试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生的说课成绩、岗位排名及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说课结束后在西昌教育网、西昌人事考试网等网站公布。

(三)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笔试分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共100元)。进入说课的人员另行缴纳说课考务费80元。

(四)考生在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签订就业协议

(一)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地点和程序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于12月15日上午9:00在四川师范大学桃李园三楼选择聘用单位,根据笔试和说课成绩分岗位(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已毕业的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未毕业的签订所在学校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招考单位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

若12月15日上午9:00前没有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简章要求选择单位者,视为放弃。对聘用岗位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中已毕业的于2012年2月13日—14日先后到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西昌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报到,2012届毕业生于2012年8月22日—23日先后到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西昌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办理试用手续(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和报考者应提供的材料等由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科局组织,由市教师进修校培训实施,合格后方可上岗。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本简章由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323519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3280472(市教科局)

13881507477、13981595885

监督电话:0834-3223354(市纪委监察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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