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5名金阳中学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考职位、名额及范围:
全县共招考金阳中学高中教师5名。具体职位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聘用名额 | 招收范围 | 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
1 | 金阳中学高中语文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全 省 | 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 汉语言文学 |
2 | 金阳中学高中数学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
3 | 金阳中学高中历史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 历史教育 | |
4 | 金阳中学高中物理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 物理教育 | |
5 | 金阳中学高中生物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 生物教育 |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口齿清楚,语言表达能力好,身体语言条件能胜任教师工作。
(三)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18日至8月20日。
(二)报名地点: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报考条件不符,取消报考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8月21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五、考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分别为以下科目:《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教师职业道德》,四科共计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学基础》占30%,《教育心理学》占30%,《教育法学》占20%,《教师职业道德》占20%。
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语文、数学、历史、物理、生物)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总成绩按公共科目50%、专业科目50%的比例计算。
3、所有考生均以汉语言考试。
4、开考比例:开考比例1:3,未达到1:3比例则相应调减聘用名额。
六、政策性加分
(一)根据川人发[2007]16号及有关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志愿者和“特岗教师”,加分条件如下:
服务期满且经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
(二)根据凉组通[2008]34号文件规定,“一村一大”大学生加分条件如下: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考试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和“一村一大”大学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服务地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任职期满考核证书到报名点,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重复计算加分;已经享受过加分政策的(包括已经聘用为正式教师的“特岗教师”)不再加分。
(三)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
(四)政策性加分总分最高不超过6分,超过以6分计。
七、收费标准:收费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八、体检: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执行。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专业知识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和政审。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1日内向县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考察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材料。对考察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经县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考核。
十、聘用:考察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十二、本次招聘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学校和县教育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六年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位考生必须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招聘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考生不符合考试和聘用条件的,可随时对其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予以解聘。
十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34-8733036
政策咨询电话:0834-8733109
十五、本公告由金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阳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