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201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2016年计划使用160名编制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此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30名,其中:市直教育系统39名,卫生系统88名,民政系统2名,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1名。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详见《2016年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要求及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1)
三、工作安排
(一)发布信息
市人社局汇总各单位引进人才计划及岗位要求,在市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公布引进人才有关信息。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时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媒体及时发布引进人才信息。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16年6月16日—7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者应填写《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推荐函报名,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相关网站打印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1寸近期彩照、本人工作学习主要成果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介绍信(在职人员)进行等现场报名。各单位不得向报名者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照引进人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列为引才对象。
(四)考试、考核
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试,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并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标准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选
对考核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审核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查,并报市人社局审核。
(八)公示
市人社局统一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列编、增人计划、聘用、工资审批等手续。
附件1.2016年娄底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要求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