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深入推进我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按照《湖南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试行办法》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编制、岗位需求等情况,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发布信息、组织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录取聘用等程序,择优招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区共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60人、幼师5人。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如下:
1、农村初中教师17人:语文3人、数学3人,物理3人,化学3人,生物3人,地理2人。
2、农村初中、小学通用科目教师17人:英语6人,音乐3人,美术3人,体育5人。
3、农村小学教师26人:语文教师14人,数学教师12人。
4、农村学前教育:幼师5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晰,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其他条件
1、初中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②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初中、小学通用科目教师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小学教师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小教大专班毕业;
②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幼儿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中等师范学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以上幼儿教育专业;
②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整个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讲、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娄星在线》、《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娄星区教育局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7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按照填表申请、资格审查、摄像、注册输机的先后顺序进行报名。
①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并现场摄像。在职教师须持所在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报名,其他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县市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报名。特岗教师不得报考。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②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审查考生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本人填写好的报名申请表进行摄像、注册(输机),不得由他人代理。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使得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1:2)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③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对开考比例不足而又不能获准降低开考比例的个别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将个别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调整到小学语文的计划数内统一招聘。对开考时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7月21日(下午5:30截止)。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娄星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
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为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①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初中、高中教材,初中、高中内容原则上各占50%;
②初中、小学通用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初中、高中教材,初中、高中内容各占50%;
③小学语文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小学、初中语文教材,小学、初中内容各占50%。小学数学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小学、初中数学教材,小学、初中内容各占50%;
④报考幼儿教师的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基础理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湖南省现行小学、初中语文教材;幼儿教育基础理论和小学、初中语文内容原则上各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