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市教师队伍,确保我市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市中小学校编制、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定校、定岗”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编制性质
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7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招聘高中(工贸职业中专)教师35名,初中教师23名,小学教师77名,幼儿教师2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3、报考幼师岗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工贸职业中专汽车制造与检修岗位限招男性,其他岗位性别不限;
5、普通话等级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和幼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要求及教育和人社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报考高中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涟源一中:普通高校全日制一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并取得学位证书;
其他高中:六中体育岗位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普通高校全日制二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并取得学位证书;
研究生不限师范类专业,只要其他条件符合。
(2)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2、报考工贸职业中专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中职(或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初中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小学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报考幼儿园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或幼儿音乐教育专业;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三)有服务年限要求的教师服务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3月17日下午4时。
2、报名地点:涟源市教育局人教股
3、报名程序和要求: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报名,同时提供由本人在网上打印的学历查询单。
(2)对申请认定2015年教师资格证尚在办理之中的,须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有效期内)和教育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方可报名,在进入考察程序前须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审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2016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的在籍学习证明可以参加报名。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证等有关证件必须在进入考察程序前交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审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4)在职教师须持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本市教师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
(5)所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16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6)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如实填写《2016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花名册》。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没有达到1︰3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两小时内该岗位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学校岗位。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7日、8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涟源市教育局人教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