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8号)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特予公告。
一、招聘对象、条件、岗位、名额及方式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考。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及要求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双峰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表》。
(四)招聘方式
采用现场招聘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设在报名地点)。
二、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湖南人才网、娄底市人社网、双峰县人民政府网、双峰县人社网、双峰县教育网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均须在湖南人才网、双峰县人社网站上公示。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4月 20日至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湖南人才市场一楼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731-85063044、85063708; 0738-6821229
3、资格审查:
①所有报考人员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②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且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获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③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没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在聘用试用期内获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④报考者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的,必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否则,不予报名。本县在编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名。
⑤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符。
(三)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对应学科湖南省2015年现行教材,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3、每人只许报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每岗位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该岗位不开考并核减招聘计划数;对特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