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怀化市委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拟为我局二级事业单位怀化市委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3名幼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2、热爱幼教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学前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以上,从事幼教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以2016年6月2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在职在编人员除外,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2日以后出生)。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布结果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日至6月4日
2、报名地点:怀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科(221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填写《怀化市委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幼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相关材料,交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资格审查:由怀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准考证。
(二)专业测试
在声乐、乐器、讲故事、舞蹈、美术等5个项目中任选一项。
(三)面试
1、面试人选,在报考人员中,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招聘工作小组对面试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面试,采取说课和提问的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及应变能力等,说课内容不超出幼儿教育教材范围。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专业测试、面试各为100分,综合成绩按专业测试占60%、面试占40%进行累计计算。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次数1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员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的结果,拟定新进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批,并在怀化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入编聘用手续。
七、工作纪律与监督措施
1、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程序及要求进行操作,接受市纪委、市人社局、市编办监督指导。
2、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怀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5月24日